配资门户官网
你的位置: 配资门户官网-港股配资_美股配资_证券配资 > 配资门户官网 >上海股票配资 市场监管总局: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 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
发布日期:2025-03-18 17:57 点击次数:147
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》,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,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。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,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广告主自行发布互联网广告的,应当承担广告发布者责任。互联网平台用户利用平台信息服务发布广告的上海股票配资,该用户是广告发布者。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发布互联网广告上海股票配资,或者利用人工、算法等方式干预自然排序、影响展示效果、附加购物链接并构成广告的,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认定为广告发布者。广告发布者(或者自行发布广告的广告主,下同)可以通过文字标注、语音提示等方式,增强互联网广告的可识别性。通过文字标注方式的,应当显著标明“广告”。通过语音提示方式的,应当通过清晰的语音提示其为“广告”。
相关资讯
- 配资正规网站 东吴宏观股指每日观点 | 三大指数震荡走弱,证监会回应市场关切,股指未来如何演绎? 2024-10-23
- 炒股杠杆公司 2024年全国主要批发市场青鱼价格行情 2024-09-01
- 杠杆实盘代理 2024年江西南方粮食交易市场价格行情 2024-08-28
- 网炒股配资 2024年全国主要批发市场乔纳金苹果价格行情 2024-08-26
- 配资炒股公司 外围市场震荡加剧,A股后市投资机会在哪? 2024-08-18